鲁甸县2024年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乐红镇官寨社区示范点建设项目(以工代赈)一期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25

鲁甸县2024年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乐红镇官寨社区示范点建设项目(以工代赈)一期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甸县2024年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乐红镇官寨社区示范点建设项目(以工代赈)一期已由鲁政复〔2024〕9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鲁甸县开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甸县2024年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乐红镇官寨社区示范点建设项目(以工代赈)一期。

2.2建设性质:新建。

2.3建设地点:鲁甸县乐红镇官寨社区。

2.4估算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0万元,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指标为准。

2.5计划工期:140日历天。

2.6建设规模及内容:1、示范点村组连接道路1.7km(宽6.5米),投资约233万元;2、示范点产业道路1.3km(宽3.5米),投资约11万元;3、示范点村组连接道路2.86km(宽1.2米),投资约45.3万元。4、示范点乡村公共厕所320㎡,投资约120万元。5、集中养殖畜圈360㎡,投资47.3万元。6、公共场地硬化3000㎡,投资约42.8万元。共计约50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9工期要求:建设责任期从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上述项目的所有建设工作内容为止,计划工期14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现场的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2)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需提供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廉政自律承诺书,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均报名参与的,则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为准。

3.7.2(1)根据昭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变更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方式的通知》(昭治欠办通(2024)2号),自2024年2月7日起暂停通过“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平台”申请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变更后的查询方式为:申请查询单位通过邮件形式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表》(详见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申请查询。参与工程领域投标的各类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前5个工作日,向邮箱发送查询申请,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至各投标企业递交查询申请的对应邮箱。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各投标企业必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作为要件编入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未提供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或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予以扣分;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不予以通过其资格。(2)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施工企业提供)。

3.7.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本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6日上午09:00时。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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