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招标
(招标编号:ZHH-F(2024)364 号 )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成都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1757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十个包件:包件1:大米、包件2:面粉、包件3:食用油、包件4: 分割猪肉、包件5:冷鲜、冻货、包件6:蔬菜、瓜果、包件7:豆制品、鲜面、豆浆粉
(含配套豆浆杯)、包件8:调味品、干杂、包件9:鸡蛋(黄壳)、包件10:日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包件一大米::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则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
包件二面粉: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则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
包件三食用油: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则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
包件四分割猪肉: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则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件五冷鲜、冻货: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
包件七豆制品、鲜面、豆浆粉(含配套豆浆杯):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按招标品目名称 提供对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若为非生产企业则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件八调味品、干杂:投标人应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
包件九鸡蛋(黄壳):提供所投产品厂商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3.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4.在合同期内的在成都大学从事餐饮服务企业,包括法人及高管,不能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自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9:00-12:00,13: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口除外)。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包(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口10时30分
六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10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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