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工图书室建设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工图书室建设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


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职工图书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工图书室建设项目图书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0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图书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工图书室建设项目图书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05,000.00


40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工图书室建设项目环境建设及配套设施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用具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工图书室建设项目环境建设及配套设施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0,000.00


3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工图书室建设项目图书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合同包2(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工图书室建设项目环境建设及配套设施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工图书室建设项目图书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工图书室建设项目环境建设及配套设施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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