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第二方圆里街10号)投资主体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投资集团百炉复兴项目(物业供热集团闲置锅炉房改造—哈尔滨市南岗区第二方圆里街10号)投资主体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哈尔滨新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投资集团百炉复兴项目(物业供热集团闲置锅炉房改造—哈尔滨市南岗区第二方圆里街10号)投资主体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4〕第0650号;
2.2招标方式:招标;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合同估算价:采取保底收益+浮动收益的方式,每年保底收益约38742.56元/处,浮动收益计算方式:按照上一年度cpi指数增长幅度的2倍作为基数。
2.5服务期:20年。
2.5服务内容: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百炉复兴计划,灵活采用多种方式,有效盘活存量闲置资产,完善城市功能。本项目共改造1处锅炉房,改造建筑面积265.36平方米,采购方以锅炉房实际使用权进行投资,服务单位以知识产权、投资改造以及招商运营等进行投资,最终实现盘活存量锅炉房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目标。
2.6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需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信誉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1年07月01日至开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2.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5日09时至2024年07月2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