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财富商业广场购物中心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招标编号:WS-ZXHT-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晟财富商业广场购物中心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 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广州市万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商圈,集写字楼、购物中心、商业街、公寓等为一体的35 万平方米综合体项目。合作标的为购物中心,建筑面积为【65995.0606】平方米(含公共展 示空间4891.1394平方米),其配套包括购物中心指定车位(负四层机动车位392个,负二 层机械车位293个)、内外广场、后勤空间即为本合同委托管理物业范围。 五、招标内容(最终以公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广晟财富商业广场购物中心委托经营管理(含筹备期与运营期)。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受托 项目的运营、招商、推广、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并自行组建专职团队驻点服务于本项目。
六、投标限价
广晟财富商业广场购物中心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投标限价
(1)品牌使用费不高于50万元;
(2)招商佣金不高于600万元;
(3)开业后第一年到第三年年度运营服务费:不高于132万元/年;
(4)开业后第一年到第三年经营收入:第一年不低于5500万元,第二年不低于7000万元,第三年不低于7500万元:
(5)开业后第四年经营收入不得低于8000万元,其中第四年到第十年的年均增长不低于6%;
(6)开业后第四年开始进行经营收入和年经营利润考核,完成经营收入考核指标的,按照年经营利润计提运营服务费:
50%≤年考核经营利润率<60%:按不高于经营利润11%计提运营服务费; 60%≤年考核经营利润率:按不高于经营利润13%计提运营服务费;
(7)筹备期:人工成本不高于500万元/年;
(8)运营期:开业后首年人工成本不高于600万元/年,开业后年增幅不高于3%。
以上投标限价均含6%增值税,经营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如投标单位所报上述报价超出相对应的投标限价或投标单位测算的年度经营收入低于上述 对应年度经营收入的【详见本条第(4)(5)项】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
(一)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7月25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17时30 分。
(二)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节假日除外):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注: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接受报名。
(三)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单位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 补充资料,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单位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且通 过有效年检)。
(三)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在国内一线城市(包含2023年新一线城市一第一财经公布版本为准)或省会城市大型商业购物中心项目运营证 明,且2022年或2023年零售商业地产企业综合实力TOP100(赢商网或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公布为准)。本条要求(1)所提业绩数量要求不少于2项,在运营项目商业面积不低于13 万平方米(2)其中一个项目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本项目建筑面积65995.0606平方米,该建筑面积不含停车场建筑面积。营业满1年的在营项目方能计入业绩案例,筹开期、招商期、 前策期的项目不能计入业绩案例。
(四)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商业地产招商运营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管理购物中心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六)投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记录。
(七)投标单位已按照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单位声明。
(八)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且通过有效年检)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六)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在国内一线城 市(包含2023年新一线城市一第一财经公布版本为准)或省会城市大型商业购物中心项目 运营证明,且2022年或2023年零售商业地产企业综合实力TOP100(赢商网或中国连锁经 营协会公布为准)。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1)须提供如运营管理合同或资产租赁协议或其他能证明符合本条 件资格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如该商业项目由投标单位关联企业运营的,投标单位须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息截图证明股权关系,证明股权关系的截图及运营管理合同等 相关证明材料均须投标单位及关联企业同时盖章确认;
(3)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投标 单位在零售商业地产企业综合实力TOP100(赢商网或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为准)中排名的查询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其中商业地产招商运营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管理购物 中心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如项目负责人在投标 单位关联企业缴纳社保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息截图证明股权关系, 投标单位及关联企业同时盖章确认);及在投标单位同等职位任职证明,任职期限不低于一 年商业地产招商运营工作年限及管理购物中心面积需提供工作履历以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八)投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记录,报名时须提供投 标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查询页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查询页显示信息为准。
(九)投标单位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
(十)有联系人方式(含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职务及邮箱)的工作联系单原件加盖公 章。
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按以上资料一式一份。投标单位报名时资料不全的,不加盖公章的,不提 供原件核对的,不予受理报名。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 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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