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浮梁县西河东港至黄坛村段治理建设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浮梁县西河东港至黄坛村段治理建设工程已由江西省水利厅以赣水许可字〔2023〕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浮梁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向国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浮梁县西河东港至黄坛村段,详见标段划分情况表。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施工标段1个,详见标段划分情况表。
2.4项目投资:施工招标金额约1325.58万元,详见标段划分情况表。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4.2本次招标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水利建设市场行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3]21号)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上午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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