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单色凹印机购置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25

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单色凹印机购置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单色凹印机购置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ZB-16-04A-2024-D-E13827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科董【2024】3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单色凹印机购置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提升虹之彩、印务公司单色凹印工序生产效率和生产能力,有效保证虹之彩、印务公司整个生产保障工作的有序进行,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需求数量 计量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不含税,万元) 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不含税,万元) 中标供应商数量

(家) 合同

主体

1 单色凹印机 2 153.1 306.2 1 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虹之彩1台;印务1台。总价应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和期限内的所有工作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工作可能发生的人工和人身意外保险、协调、交通、检测、必要的工具材料等全部费用。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货物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必须到货。设备到厂后15日内须完成安装调试,中标人应负责货物运输,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1.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武汉虹之彩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可以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如为设备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设备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同一品牌产品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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