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集中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26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集中招标

(招标编号:JHCG2024-07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85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 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A包:8400万元;B包:450万元(此为合同期内所有入围供应商预计发生合同

额的总计)A包: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通用品类子项集中采购供应商:择 优选定不超过16家单位;B包: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鸡蛋子项集中采购 供应商:择优选定不超过2家单位。(详见招标文件)。注:1.本项目投标单位不能只对个别 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及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采购以包为基本单位,供应商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各 包个别品目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供应商对多个包报价时,应按 采购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3.各包兼投不兼中,按包号顺序推荐(A-B)。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集中采购项目A包;(002)中国工商银行

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集中采购项目B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集中采购项目A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 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 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

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三个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投 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③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 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书面声明书); ④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m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投 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提供查询截图)

⑤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提供承诺书)。

2.公正性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声明书);

②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3.资质要求(B包提供):

①投标人应为所投商品的制造商(厂商)或其代理商(经销商),若代理商(经销商)参加 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厂商)出具的商品授权函或经销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函(或 经销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厂商)公章,格式自拟];若制造商(厂商)参与投标的,提供 制造商(厂商)声明书并加盖制造商(厂商)公章(格式自拟)。

4.财务能力要求:

①财务状况报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 或2021-2023年)的财务报告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成立不足 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如投标单位 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 料。)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己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近1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 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近1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 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服务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①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大连市分行机构所在区域。

②投标人应具备工行大连市分行全辖机构的配送能力。

③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 银行大连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 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书) 6.廉洁承诺:

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书面

承诺书)

7.投标人需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书);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9.投标人未出现在市场监管局“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10.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 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 出相应处理(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请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原任职 单位、部门及职务,现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等信息并提供承诺书;如没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请提供承诺书)。

注截至开标当日,开标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 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002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集中采购项目B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 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 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 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三个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投 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③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 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书面声明书);

①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m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投 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提供查询截图)

⑤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提供承诺书)。

2.公正性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书面声明书);

②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3.资质要求(B包提供):

①投标人应为所投商品的制造商(厂商)或其代理商(经销商),若代理商(经销商)参加 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厂商)出具的商品授权函或经销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函(或 经销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厂商)公章,格式自拟];若制造商(厂商)参与投标的,提供制造商(厂商)声明书并加盖制造商(厂商)公章(格式自拟)。

4.财务能力要求:

①财务状况报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 或2021-2023年)的财务报告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成立不足 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如投标单位 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 料。)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近1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 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 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近1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 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服务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①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大连市分行机构所在区域。

②投标人应具备工行大连市分行全辖机构的配送能力。

③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

银行大连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 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书) 6.廉洁承诺:

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书面

承诺书)

7.投标人需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书);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9.投标人未出现在市场监管局“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10.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 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 出相应处理(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请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原任职 单位、部门及职务,现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等信息并提供承诺书;如没有中国工商银行离 职人员的任职,请提供承诺书)。

注截至开标当日,开标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 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31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费售价为:500 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

七、其他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如折扣率报价高于100%,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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