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原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内乡县一体化天然气利用安装工程(一期)施工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河南省中原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内乡县一体化天然气利用安装工程(一期)进行招标,招标人为河南省中原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乡县一体化天然气利用安装工程(一期)
2.2项目编号:M4101
2.3建设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
2.4项目概况:内乡县一体化天然气利用安装工程(一期),主要工程内容为内乡县到赵店镇修建5.3公里de160的中压管道,沿灌涨镇-王店镇-马山口镇修建26.3公里de200的中压管道。施工内容包括中压管道铺设安装、警示标示安装、土石方开挖回填、定向穿越、青苗补偿、施工协调、道路挖掘手续办理、管道监检等。
2.5招标范围:内乡县一体化天然气利用安装工程(一期)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8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后两年。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GB1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化工石油管道类或天然气管道安装)业绩。(分别提供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以来在投标企业缴纳至少6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以及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份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类似石油管道或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和声明函。(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有年份财务审计报告和声明函;2023年、2024年成立的企业只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无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证书证件等)
3.6信誉要求:
3.6.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6.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和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名称/姓名及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附查询结果页,盖投标人公章)
3.6.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附查询结果页,盖投标人公章)
……
3.6.5其他:无。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提供符合本章“3.6信誉要求”的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网页版(要求查询日期在招标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且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截图需包含查询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具相关承诺。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6.2条款至3.6.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对3.6.2至3.6.3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投标文件开启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7其他要求:
3.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电子注册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2024年8月9日18:00前(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电子)上传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9点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