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零星维修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28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零星维修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零星维修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零星维修工程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7-29至2024-08-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9 14:30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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