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贝森蜂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食堂业务外包服务-2024年至2026年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食堂业务外包服务-2024年至2026年;
2、招标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所属项目实际执行金额达到最高可用金额;
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合同部分有关质量要求;
6、招标项目内容:食堂业务外包服务-2024年至2026年,其他要求详见第四部分“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投标人有涉及法人名称变更等内容的,则还需提供变更页相关内容)。
2、投标人应取得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划分标段的项目,投标人对每个标段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评标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主要人员信息(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开标日若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则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查询网页截图或打印页为准。
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7、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等原因而暂未被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上述第4、5、6、7项条款,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8、此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若要求为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本项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证明材料进行核验,中标候选人应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给招标人开展标后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二、投标须知2.9标后核验。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①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采取以下方式报名并购取招标资料: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08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前。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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