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机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招采+大数据监督平台项目竞争磋商公告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招采+大数据监督平台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各单位参加本项目竞争磋商。
二、项目名称:招采+大数据监督平台项目
三、磋商范围:按照《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应实施细则,建设全集团智慧监督体系与招采信息化平台,满足集团及下属机场对年度招标、月度需求提报、招标委托、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结算等采购全过程闭环管理;提供招标(招标和邀请招标)及非招标(合作谈判、竞争谈判、竞争磋商、询比、直接采购等)线上规范化流程,保障招标功能线上启动,加强采购过程管控;对所有采购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以保证公司采购体系的正常运转,及时审查和解决出现的问题。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2、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专业从事智能建造、信息化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信息化服务团队;
3、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和商业信誉;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及优良的财务状况,无供货劣迹;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报价均无效。(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拟供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及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信誉要求:
①报名时间前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报价人须提供近六个月(自2024年1月1日起)完税证明及征信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报名
5.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7月31日8:30-11:30,13:30-15: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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