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MWp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28.2MW扩容部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编号:DFDQ-GZZXZB2024079)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张家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MWp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28.2MW扩容部分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000.00万元, 招标人为东耀新能源(张北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大河镇,场址位于张北县西南部,东距张北县城27公里 西距尚义县城38公里。
2.2工程概况
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本期扩容直流侧装机容量28.2MW,安装580瓦N型单晶高效双玻
组件(单独地块扩容)及550瓦P型单晶高效双玻组件(原厂区扩容)。光伏区共有6个逆
变升压发电子单元(方阵),将光伏组件所发直流电逆变为交流电后就地升压至35kV。全光 伏场区6个方阵通过高压电缆+导线汇集为1条集电线路,接入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MWp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220kV升压站35kV母线侧。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从设计、施工准备、设备采购、土建施工、电气安装、 调试完毕至全容量并网发电的时间)。计划进场施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计划具备并 网条件日期:2024年9月30日:计划土建完成日期:2024年10月15日:计划电气安装调
试完成日期:2024年11月15日;计划全容量并网发电日期:2024年11月30日。计划竣
工日期:2025年2月28日。
2.4招标范围
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MWp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28.2MW扩容部分的勘察设计
·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场区内35KV汇集、场外集电线路、土 建工程、升压站接入(含改造)、原光伏区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区临时用 地、进出各光伏场区道路、进场内检修道路等)和设施的建设内容,即包括勘察、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验、质监及验收、运维人员培训、 全容量并网及验收、涉网试验、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竣工图编制、 竣工验收、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 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同时包含但不限于用地协调和土地合规 性手续办理、清表和建设前期、质检、并网、涉网、竣工涉及的所有报批报建及其他所有工 作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MWp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28.2MW扩容部分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3.1.1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新能源)专业乙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
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3.1.2体系认证要求: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材料提供网站查询记录 证明截图。)(2)未被列入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单。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 截止日内具有“单体装机容量30MW(直流侧)及以上的光伏发电或综合新能源(至少含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工程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至少含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或“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 程竣工验收证书)”。证明材料应体现时间、签约主体、合同内容、项目规模、合同金额等内 容。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3.1.5财务要求:财政状况良好。(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 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 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现表)
3.1.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10(含)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3)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具有满足要求的施工资质且承担施工作的,其 (60) 派遣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要求满足此项);
(4)具有单体装机容量30MW(直流侧)及以上的光伏发电或综合新能源(至少含光伏发电)
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或工程设计担任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历年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至少含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 盖章页)”或“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并网验收证明材料或投 产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时间、签约主体、合同内容、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姓 名等内容,分包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可。]。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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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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