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130万元/年,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三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30万元/年,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上一年合同履约情况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三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提供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同等含义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02日17时30分
售价(元):RMB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14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