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热水销售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热水销售项目招标已批准,招标人为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热水销售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全市热水用户需求,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了一套余热回收热水生产设备,以市政自来水为水源,利用板式换热器及热泵等高效能设备,制备热水(85-95℃)。热水生产设备设计出力为:每日产热水720吨且温度不低于85℃热水(自来水)。
2.2计划工期: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3招标编号:CWE
2.4招标范围:
招标1家热水销售代理公司,负责热水拉运及外售。要求供热期(11月1日至3月31日)热水日均拉运量不低于400吨/天,非供热期(4月1日至10月30日)热水日均拉运量不低于300吨/天,如月度结算时拉运量未达到最低拉运量要求,则按照最低拉运量进行结算;因招标单位原因造成的拉运量不足,可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5.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企业法人,或互为母公司、子公司或相互间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以上企业法人,只允许一家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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