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西藏察雅县巴日乡色如沟砂石加工系统工程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公告
一、竞标条件
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西藏察雅县巴日乡色如沟砂石加工系统工程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5台,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基本概况:西藏察雅县巴日乡色如沟砂石加工系统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巴日乡境内,本项目距察雅县城约123km,距昌都市约224km,距芒康县约173km。
(2)气象条件:根据芒康气象站1980~2018年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4.2℃,极端最高气温26.1℃,极端最低气温-24.6℃;多年平均相对湿度59.1%,多年平均降水量613.8mm,多年平均蒸发量1652mm(20cm蒸发皿),多年平均风速2.2m/s,极大风速29.3m/s,多年最多风向偏南风(NNW,NW,NNE)。年日照2608h,全年无霜期约有110天。多年全年各月积雪深度大于等于1cm日数26天,从9月至次年5月均有不同程度积雪,最大积雪深度为3月份28cm。
(3)交通条件:已有的与本标段有关的道路为勘察便道,勘察便道起点接巴日乡尼珠村乡道跨色如沟4号支沟桥头,终点接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右岸1#公路,路线长度10.3km,便道参考的是场内非主要道路标准,设计速度15km/h,最大纵坡12%,路基宽度4.5m,无路面结构层。
2、竞标范围:5台电动单梁起重机,现场车板交货,卖方提供起重机设备相应的技术文件(合格证等)。
注:由于项目地理位置特殊,竞标人应充分考虑设备使用地海拔高(3200米)、昼夜温差大、运输路况复杂等相关因素。
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A-2T
台
2
2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A-3T
台
2
3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A-25T
台
1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电动单梁起重机设备技术协议书”)
4、交货时间:收到招标人正式的排产函后30日内交完全部货物。
5、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具体交货地点以买方书面发货通知中明确的交货地点为准。
6、付款方式:
6.1合同设备预付款支付
合同生效后,买方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30日内或已到场的货物价值大于等于合同总金额的30%时,买方以电汇或银行承兑等方式支付签约合同总价30%的货款;
(1)由银行开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30%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合同预付款保函,格式见“附件2:预付款保函格式”;
(2)金额为本次实际支付价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预付款保函须保证自卖方供应设备到达现场的货值达到本合同总价30%后30日内有效,届时经卖方提出申请,买方进行确认,到场设备货值确实达到本合同总价30%,买方在30日内退还预付款保函。
在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内,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要求收回预付款时,预付款保函担保的金额为预付款金额(若买方有已接收并投入使用的合格设备,由买卖双方协商处理,不影响买方对预付款金额的全额收回)。
6.2设备的交付款
卖方按规定的交货进度供完全部货物,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等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交付款:
①设备材料证明书二份;
②出厂质量检验书二份;
③交付设备发货清单二份;
④交付设备验收单二份;
⑤合同设备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图纸等二份;
⑥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
⑦合同设备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采用一票制方式,发票设备款含所有发生的费用)
6.3安装调试款
卖方产品经安装调试完成合格后(或全部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60日后),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核对无误后30日内以电汇或银行承兑等方式向卖方支付金额为该批合同总价的30%安装调试款:
①由买方和卖方、监理代表(如有)共同签署的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一份;
②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
6.4质量保证金:
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且经审核无误后15日内将合同总价的10%,以电汇或银行承兑等支付给卖方。(质量保证期:全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或全部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8个月)
合同设备预付款、设备的交付款、安装调试款及质保金的支付,甲方可使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云信、E信通、云链、航信等支付相应款项。
若本次交易买方采用供应链模式支付;则:①卖方需按要求配合完成接收供应链的相关手续,确保买方供应链能按时支付到卖方账户;②卖方接收供应链融资产生的融资费用由买方承担,但卖方需提供融资所发生的费用票据资料,并将此部分费用开具发票给买方;③买方向卖方交付票据即视为已清偿货款债务,卖方需在票据失效前进行兑现,若因卖方原因未在票据有效期内兑现,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不得再以供货合同关系为由向买方主张权利。
7、质量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法律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标准。
8、违约责任
(1)如卖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违约金可在买方支付给卖方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违约金按每天收取迟交货物总价的0.5%计算。卖方延迟交货超过20天,买方除收取违约金外,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卖方必须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此时卖方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及买方已支付货款;
(2)若上述条款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迟交货物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卖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所造成的买方的窝工费用、维护自身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导致项目生产线因此事项而不能按时投产造成的买方损失等)由卖方承担。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竞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竞标人为贸易公司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投标产品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3、制造企业及其关联贸易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4、业绩要求:竞标人近3年(2021年至今)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3份,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满足:合同扫描件及配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
5、竞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竞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8、竞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竞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竞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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