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木垒风电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人
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以北约60km,距离已建成木垒四十个井子风电项目直线距离约25km,对外交通条件便利。风电场区域的海拔高度集中在1166~1428m,场地开阔,地势南高北低。本项目装机容量40万千瓦,拟布置单机容量48台8.35MW风机,拟配套建设不超过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电化学储能电站,通过电缆/架空线路汇集至拟建的220kV汇集站。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风场道路修建、风机基础开挖及浇筑、吊装平台填筑、风机机组吊装、集电线路及箱变安装、储能站工程、机组调试并网等。
2.2 招标范围: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采购数量
供货地点
备注
商品混
按方计量
备注:以上招标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中标人(卖方)实际供货并经招标人(买方)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中标人(卖方)应予接受继续保证供货,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3送货地点:新疆华电木垒40万千瓦风电项目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函;(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3.2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截图中要明确体现出查询时间为招标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范禁止投标的情形;(4)投标人被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1日(北京时间)
4.2 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潜在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泄露。未在招标组织机构登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4.3 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5投标保证金金额与形式:伍万圆整(¥50000),支票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只接收对公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4年8月4日10:00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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