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兰考至太康段三标-成品小型预制构件招标
1.招标条件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兰考至太康段三标,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兰考至太康段三标-成品小型预制构件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2交货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3交货地点:河南省开封市杞县项目所在地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所供小型预制构件尺寸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构件强度满足设计强度规定及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构件出场时按甲方要求批次提供试验检测强度报告。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200万元及以上,经营相关业务一年以上;3.1.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3.1.3生产能力要求:产能需满足采购物资需求;3.1.4财务能力要求:必须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设备符合国家及当地环保要求;3.1.6环保要求:生产设备符合国家及当地环保要求;3.1.7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3.1.8其他要求:3.1.8.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8.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7)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获取时间
从2024-07-3016:00起至2024-08-0716:00止(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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