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污水管网城中村接户纳管改造一期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江区污水管网城中村接户纳管改造一期工程已由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洛发改审【2024】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洛江万弘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安排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洛江万弘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双阳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25818701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洛江区污水管网城中村接户纳管改造一期工程涉及7个自然村,分别坪山社区、新村、吕埔、洪厝、董厝、叶厝、张厝,设计思路为完善镇村内部污水收集系统,并将污水输送至市政污水系统。项目总生活污水量390吨/日,新建污水管道总长29473m,购置4座污水泵站,其中新村泵站规模4m3/h,扬程9m,吕埔泵站规模3m3/h,扬程8m,洪厝泵站规模3m3/h,扬程13m,董厝、张厝、叶厝泵站规模20m3/h,扬程8m,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造价25818701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新建污水管道设计规模为小型,污水主管采用DN100-DN500管道HDPE高密度聚乙烯结构缠绕壁管;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造价25818701元的市政综合工程,新建污水管道设计规模为小型,污水主管采用DN100-DN500管道HDPE高密度聚乙烯结构缠绕壁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581870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0日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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