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河道拓浚17.94千米;堤防加固14.39千米,包括加高培厚13.855千米、抗滑板桩3.205千米、堤身防渗1.755千米;填塘固基3.88千米;岸坡防护36.09千米,包括坡面防护35.25千米、板桩护岸2.8千米、板桩墙护岸0.84千米;拆(新)建涵洞6座、拆(改)建泵站11座;新建跨支河桥梁9座、桥涵1座;整治沿线排口29座;新(改)建堤顶防汛道路37.21千米、上堤道路2.6千米;完善标记标牌等管理设施工程。本次招标包括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并协助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约39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完成水保监测,并配合完成竣工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等政府采购文件。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2019年7月1日及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水保监测服务的(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确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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