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消防系统维保维修服务-比选公告
1.1项目概况
对2024-2025年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消防系统维保维修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长春联通消防维保服务和消防维修服务,其中维保面积164959.87平方米,维修项目83个。具体详见采购明细(比选公告)。本项目采购预算109.61万元(不含税),其中消防维保服务69.98万元,消防维修服务39.63万元。
保修期:消防维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6个月或者份额管控执行完成,二者以先到为准。
1.2.2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采购人按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中选人1人,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消防维保部分:不含税单价标杆价格0.265元/月/平方米。
消防维修部分:不含税单价标杆价格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对不含税单价标杆价格进行折扣报价。折扣系数最高限价100%,应答人的折扣系数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2应答人承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并提供网址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相关页面截屏。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10万元。应答人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中的预估含税金额为准;若未明确预估含税金额,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5财务要求:应答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提供2021-2023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全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2.6应答人须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2.7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吉林省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禁止参与本次应答。
2.8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吉林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所有合同执行,相关后果卖方(乙方)承担。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应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1IP、MAC地址校验:采购人将进行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的IP地址、MAC地址相同,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2如不同应答人的比选文件的购买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一致,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否决其应答,同时将相关应答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1-3年。
2.13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且未被移出的企业禁止参与本次应答,需应答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2.1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8月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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