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七一、姚源水库水源及灌区配套改造建设项目(横街镇)施工1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山县七一、姚源水库水源及灌区配套改造建设项目(横街镇)施工1标段已由玉山县水利局、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水字【2023】63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横街镇山塘、灌溉渠道整治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玉山县横街镇(各个建设地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金额:5118226.52元;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4.2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发布招标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10分)”中“(1)已实施项目评价(5分)”不进行计算,项目评分标准总分按95分进行评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20日止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1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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