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烧结机梭式布料器、新建配料、新建混料湿法除尘系统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烧结机梭式布料器、新建配料、新建混料湿法除尘系统项目招标人为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烧结机梭式布料器、新建配料、新建混料湿法除尘系统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五部委发出《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意见要求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目前招标人烧结区180㎡及132㎡烧结混料点、配料红土镍矿物料点及梭式布料点未安装除尘设施。为了提高厂区环境质量,符合国家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需要对上述扬尘点进行治理。
工艺要求:采用高效湿式除尘器,除尘用水采用内循环的方式,实现工艺污水零外排;设备内部实现集收尘、渣水分离、污水净化、泥渣密闭外排、蒸汽冷凝、除雾消白一体化功能,烟囱粉尘排放<10mg/Nm³。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正常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招标范围:①新建一套梭式布料器湿法除尘系统,设计风量约为150000m3/h;捕集180㎡和132㎡烧结梭式布料器扬尘点、混5皮带机头、混二皮带机头、混3皮带收料点及落料点、混6皮带收料点及落料点、扬尘点共计8个点;
②新增一套配料湿法除尘系统,设计风量约180000m3/h;双线烘干镍二至镍三皮带,132㎡及180㎡线8#仓9#(红土镍矿)仓至烧结皮带落料点湿烟尘全部并入新建湿法除尘系统中,共计16个扬尘点位;
③新建2套混料湿法除尘系统,设计风量均为100000m3/h;该除尘系统分别承担两套烧结机的混合机、制粒机入料口及出料口除尘,以及下方受料皮带机除尘点位的除尘;
本项目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EPC),主要招标内容包含:提供项目设计方案,含除尘器成套设备的整体设计及收尘点管网布置、制造、供货、安装、设备调试并按期投运达标;含土建基础设计、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设计并提供全套图纸(施工图及竣工图);负责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技术、操作、维护培训、附带生产线的随机附件等;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图纸资料(含CAD电子图)、全套电子版资料。上述区域安全及消防设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承揽过3项钢铁企业湿法除尘项目业绩(除尘系统处理风量为80000m3/h(含)以上)。(注: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对应合同金额完整的合同发票、验收证明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无效;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有合同范围内容、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总金额页,否则视为无效,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经查询还存在其他不良信息,则招标人将根据风险情况取消有效资格。
3.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无不良业绩记录,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不得被列入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整改期供应商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失信黑名单企业名录》;
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③安全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安全工程类证书,人数不少于2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6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不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7月30日起至2024年8月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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