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中医诊疗康复设备、检验设备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西宁市城北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受西宁市城北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西宁市城北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中医诊疗设备、检验设备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城北区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中医诊疗设备、检验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395000.00元
最高限价 395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
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项目若投标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注:需网上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西宁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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