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市辖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子科技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已由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2]152号登记备案,招标人为石家庄高新区电子科技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电子科技园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2.2交货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兴安大街与闽江道交口西北角地块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为准)。
2.4招标范围1#、2#、3#、6#楼及地下车库配套空调设备采购,包括产品设计、加工制造、辅机和辅材供应、合格出厂、安全运输、现场调试、试运行、合格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等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2.5质量标准:设备符合国家机电设备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所提供技术参数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人员、技术等能力。
3.2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的,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将不能参与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供货业绩(投标人或制造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后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授权委托书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业绩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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