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2024-2027年安全保卫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2024-2027年安全保卫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规模:华能霞浦核电厂区及业主在霞浦区域内指定地点。
2.3标段划分: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2024-2027年安全保卫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服务期: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7年11月14日,按照招标人实际要求安排人员到岗并开展工作。
2.6招标范围: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工程现场、新办公区(工业北路57号)、泵站及其他相关区域(包括预计2024年12月(暂定)交付使用的长门村综合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各出入口执勤检查、边界巡逻、应急救援处置、消控室的值班管理以及协助出入证件管理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提供3项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安保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如未结算则只提供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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