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港股份散粮11号泊位卸船线新增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港股份散粮11号泊位卸船线新增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技〔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秦港股份散粮11号泊位转接机房处新增一条1000t/h的皮带卸船线至散粮新筒仓。配套建设新增皮带机的塔架、栈桥等设施,以及供配电、场内硬化、道路等配套设施。在散粮新筒仓N21刮板机机尾处新增一条N22弯刮板输送机。在散粮工作塔JDT1、JDT2斗提机出口分别增加一台计量秤。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2.3建设地址:秦港股份散粮11号泊位。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3.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3.3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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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109:00至2024-08-05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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