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沁水县县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招标

发布时间:2024-07-31

晋城市沁水县县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晋城市沁水县县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已由沁审管审字[2024]110号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新建水平潜流湿地2处,总处理有效面积25200㎡,其中一污和二污两处潜流湿地面积均为12600㎡,湿地配套设施,新建2个监测点位;2)新建河岸植被缓冲带25000㎡;3)疏浚行洪主槽1.2km,护岸防护1.03km。


2.2建设地点:沁水县龙港镇


2.3投资额:4218.44万元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001标段:一污潜流湿地面积均为1.26万m²,以及湿地的配套设施。


002标段:二污潜流湿地面积为1.26万m²,以及湿地的配套设施。


003标段:一污潜流湿地绿化、二污潜流湿地绿化、河道岸边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2.5计划工期:18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001、002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003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5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18时00分至2024年8月4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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