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第一初级中学南校区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GT2024-07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泌阳县第一初级中学南校区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泌阳县第一初级中学南校区。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泌阳县第一初级中学南校区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就餐人数约230人(按
实际人数计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泌阳县第一初级中学南校区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泌阳县第一初级中学南校区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年度的财务报告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内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半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扶持政
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
3.3.其他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络查询页截图并
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1日08时00分到2024年08月06日18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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