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源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01

东莞金源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受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金源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东莞金源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广建咨询(东招)2024-0107号

3、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0元/年

4、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1 东莞金源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合同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中标后需向采购人提供: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7日(仅限工作日的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8、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执行:

潜在投标人需凭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主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已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获取了招标文件(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及注意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1日09:00-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注意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的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2、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09:3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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