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扬中市人民法院保安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2万元
采购需求:
负责全天候对院内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对院内进行常态性安全检查;协助院内消防巡查、演练、培训等工作;负责门卫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护卫工作等;驾驶员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函第7条)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扬财购【2022】4号文,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供应商采购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12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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