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名称:临江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临江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一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4、信誉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时间)官网截图;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授权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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