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伙食肉类、冻货等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L-202407-72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部伙食肉类、冻货等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长春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中医院东部伙食科肉类、冻货等食材采购,主要包括猪肉、 牛肉、鸡肉、鱼肉、蛋类、冻货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部伙食肉类、冻货等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部伙食肉类、冻货等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 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 求执行:
(4)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拒绝被“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 h/cr/)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1日08时00分到2024年08月06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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