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4年基站光伏施工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实际执行达到合同金额上限,以先到达的为准。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预估规模/工程量:本项目投资预算2211.3312万元(含税),施工部分税率9%,货物部分税率13%,1976.64万元(不含税)。其中施工服务费预计606.9120万元(含税),税率9%,556.80万元(不含税),支架及辅材费预计1604.4192万元(含税),税率13%,1419.84万元(不含税)。(本次采购为框架+订单方式,以实际发生订单据实结算)。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2000个站,约9280KWp。以暂估施工容量、固定每千瓦单价承包的方式,完成辅材材料供应、从光伏组件至直流并网点全部工程的主材辅材材料施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并交付生产,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消除设备缺陷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实施地域:吉林省9地市分公司所辖区域,具体以框架协议/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收到派单30天内完工交付。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质保期:施工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支架等辅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5年质保。
1.2本次集采划分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2
施工服务、支架及辅材
568个站,2635.52kWp
561.36576
吉林、延边
3
施工服务、支架及辅材
430个站,1995.20kWp
424.9776
通化、白山、辽源
序号
标段名称
【所涉及的主要产品/服务内容描述】
预估数量
不含税总价预估金额(万元)
实施地域(服务类须明确)
1
1
施工服务、支架及辅材
1002个,4649.28kWp
990.29664
长春、松原、四平
2
3
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1个。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施工费不含税单价600.00元/kWp,支架辅材费不含税单价1530.00元/kWp。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带有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针对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同类业绩(光伏设备安装或光伏施工或配套电源施工或电力引入类)。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许可证;
②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5)人员配备要求
①至少有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②至少具有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③至少具有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④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需要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包括证书网站查询截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证书网站查询截图)、本单位为其缴纳近3个月内【投标截止之日的当月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参保人姓名。比如开标日期为8月份,投标人可以开具5月份的社保证明就行,6或7月份的社保证明也可以)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应提供能体现证书有效期的所有页面,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发证时间判断证书是否失效。
(6)投标人应能够按照招标人财务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
(7)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或第三方出具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0个月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01日14时00分至2024年8月0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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