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榕东丽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受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后畔乡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榕东丽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YX24-CS007C
2、项目名称:榕东丽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800000元/年
5、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
1 榕东丽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项
800000元/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 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校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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