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热工仪表自动检定装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热工仪表自动检定装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热工仪表自动检定装置,数量:1台(套),规格型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详见附件1技术方案。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2.3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
2.4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技术规格详见附件1:技术方案。
2.5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报价要求:最高投标限价140.12万元人民币,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7结算及货款支付:货到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2.8其他要求:投标方中标后,需与招标方签订技术协议。在技术协议签订过程中,如发现其提供的业绩及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技术指标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业绩要求:
中国境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10套(含10套)销售到省级计量院以上(含省级)检定机构使用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如有虚假信息,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失信管理规定处理。
有效证明文件形式:合同复印件(包含关键页,如首页、买卖双方、签订日期、标的物名称数量、型号、盖章页等)或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有效证明文件内容:所提供的《业绩清单》应包括用户单位名称、销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并提供现场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查询。如果有不真实的业绩、或不成功业绩,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今)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7)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对上述任一资格条件的不符合或未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8月1日23时59分至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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