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汽车金融业务保险服务招标
一、
招标条件
本汽车金融业务保险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预计800万元/三年;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汽车金融业务保险服务,中标人数量2家,本项目拟签署框架合同,期限为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涵盖财产保险相关业务。(①提供证书复印件;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投标人须具有履约所必需的基本财务实力、专业技术能力、服务渠道支援能力和行业经验。(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各项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经营情况良好,信誉良好,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被政府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或业务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清算状态,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承诺董监高及投标相关人员与招标人员工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招标人员工在投标人公司无任何股份持有或他人代持有关系,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禁用、退出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之间存在强关联关系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强关联关系:投标人间存在以下关联情况,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子项目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1)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20%(不含)以上;
(2)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达到20%(不含)以上;
(3)投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
(4)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20%(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已成功办理报名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日9时00分到2024年8月8日17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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