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园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加盖除臭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园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资环【2020】673号(项目代码:2019-500108-77-01-0781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反吊膜膜材、除臭系统采购及伴随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岸区迎龙镇四坪村。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茶园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规模5万m3/d;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1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A/O二级生物处理+混凝沉淀过滤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新建截污干管2.2公里。
2.3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预估金额:约1900万元。(其中:货物购置费1650万元,安装费250万元。)
2.4招标范围:茶园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加盖除臭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设备需求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中所有设备的包装、装卸(含上下车、货到现场二次装卸等)、运输(含密闭运输、运杂费等)、保险、设备保管(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具备移交条件后移交招标人)、二次转运,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安装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承包人承担的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索膜结构包含《关于进一步深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2023〕22号)文要求的相关工作内容及费用〕、完成相关附属土建、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关技术措施费、调试(含单机调试、系统调试、联动调试等)、试运行、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及其他土建、安装、联动试车等工作)、技监检验、验收、资料提交和移交(包括但不限于竣工资料、技术资料、操作手册3本、维修维护手册3本及电子文档光盘等)、周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配套服务、相关服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和易损耗件的提供、质保服务、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2.5交货地点:工程建设施工地点。
2.6交货期:1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是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产品若为进口设备,则该设备生产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
3.1.4除臭设备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反吊膜膜材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3.1.6反吊膜膜材质量要求;
3.1.7反吊膜膜材使用年限要求;
3.1.8管道及钢板厚度的公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1.9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1.10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11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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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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