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风味小吃餐厅(档口)委托经营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04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风味小吃餐厅(档口)委托经营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招标条件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风味小吃餐厅(档口)委托经营项目,招标人为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云南财经职业学院风味小吃餐厅(档口)委托经营项目

2.2招标范围:

标段食堂名称规划业态出租面积(m')结构总层数所在楼层建成时间招标底价(元/m/月)月租金  (元/月)年租金(元/年)

A标段三食堂二楼风味小吃餐厅小吃档口0121.50 钢混2  2

2012年 54.00 1161.00 13932.00

小吃档口0221.50 2 2 54.00 1161.0013932.00

小吃档口0321.50 2 2 54.00 1161.0013932.00

小吃档口0421.50 2 2 54.00 1161.00 13932.00

小吃档口0521.50 2 2 54.00 1161.0013932.00

小吃档口0621.50 2 2 54.00 1161.00 13932.00

小吃档口0721.50 2 2 54.00 1161.0013932.00

小吃档口0821.50 2 2 54.00 1161.00 13932.00

合计/172.00// // / / 111456.00

标段食堂名称规划业态出租面积(m')结构总层数所在楼层建成时间招标底价(元/m2/月)月租金 (元/月)年租金 (元/年)

B标段五食堂风味小吃档口

小吃档口0123.6钢混2 1 1988年 81.00 1911.6022939.20

小吃档口0214.8 2 1 81.00 1198.80 14385.60

小吃档口0315.7 2 1 81.00 1271.70 15260.40

小吃档口0419.2 2 1 81.00 1555.20  18662.40

小吃档口0519.2 2 1 81.00 1555.20 18662.40

小吃档口0619.2 2 1 81.00 1555.20 18662.40

小吃档口0719.2 2 1 81.00 1555.20 18662.40

小吃档口0815.4 2 1 81.00

1247.4014968.80

合计/ 146.30 //// // 142203.60

注:1)投标人通过自营方式提供区域性美食、特色煮品、特色小炒、烧烤炸串等(备注:按小吃档口分类型进行经营,各档口确定的分类应经招标人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经营,供餐时间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执行,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投标时投标人应对项目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编制文件、递交文件及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服务需求”。

2)三食堂二楼风味小吃餐厅由中标人按招标人总体要求,提出改造方案经招标人同意后自行改造,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经营服务期满或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改造附着物无偿归招标人所有;五食堂风味小吃档口由学校统一进行改造。

3)本项目共划分A、B两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报名参加本项目其中任意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的招标活动,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3最低承包租赁价格(元/年):A标段:111456.00元/年;B标段:142203.60元/年。

2.4经营期限:

A标段:3年。合同一年一签,严格执行高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学校对中标单位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内出现相关安全事故或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学校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作出赔偿。

B标段:2年。合同一年一签,严格执行高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学校对中标单位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内出现相关安全事故或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学校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作出赔偿。

2.5经营地点:

A标段: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三食堂二楼风味小吃餐厅B标段: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五食堂风味小吃档口。

2.6管理单位:为规范中标人经营行为,打造“A级”文明食堂,校方将行使监督权及管理权,中标人需执行校方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

款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投标人如中标,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协助招标人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书面声明。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审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任一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任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7投标人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

3.8投标人非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报名费用凭证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须注明所投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招标第4条第1项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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