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一期)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高阳审批审字【202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一期)施工工程概况: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主要包含渠道生态功能恢复及湿地生态功能恢复两部分。渠道生态功能恢复9.1km,主要包括渠道内建设生态驳岸、构建水生植物、水循环系统等。湿地生态功能恢复建设总面积13.59ha,其中人工湿地建设面积3.86ha,主要包括缓冲区、生态塘、潜流湿地、湿地复氧系统、应急措施及辅助设施建设等;现状湿地生态功能恢复9.73ha,主要包括湿地范围表层清理、植物修复及水域曝气复氧治理、水质药剂改善等。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南庞口排渠、北坎苇排渠、北庞口排渠、湿地连通渠生态治理及1#2#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建设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小白河流域庞口镇段项目总投资:6107.54万元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03日建设周期:9个月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有在本单位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单位如有变更,需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509:00:00至2024-08-09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809: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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