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基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04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基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基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行厦门市分行全辖按规定不需要招标的监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基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基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一、合法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三个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二、诚信要求:

投标人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提供书面声明书)。

三、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检测、造价咨询、预算编制、决算审核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四、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五、财务能力要求: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以来各年度净利润不为负数。评审以经审计财务报告中的利润表为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中不少于3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服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的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厦门市分行全辖区域(提供书面承诺书);

2、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工行厦门市分行全辖基建工程项目监理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七、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

投标人须签署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同时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提供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

八、投标人需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书)。

九、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十、投标人未出现在工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十一、投标人未出现在《中国工商银行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内(提供书面声明书)。

十二、投标人必须从招标文件规定或本项目招标上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方式)取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十三、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②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十四、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六、投标人没有省、市、县政府采购或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政处罚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行政处罚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十七、投标人不存在工行集中采购供应商重大风险类型表中所述情况:1、经营执照吊销(吊销、撤销、注销);2、失信被执行人【法人】;3、工商严重违法失信;4、政府采购违法失信;5、安全生产黑名单;6、行业联合预警-金融行业预警信息;7、纪检监察黑名单;8、涉金融黑名单;9、涉诉风险信息(供应商有串通投标、行贿行为);10、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等。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不存在以上所列情形。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12日17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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