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施庵镇第二初级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RCS-2024-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野县施庵镇第二初级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野县施庵镇第二初级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学校在校师生就餐约500人,本次招标产生一家委托管理食堂的餐饮公司,委托经营管理食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野县施庵镇第二初级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野县施庵镇第二初级中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8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10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9日 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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