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入围招标
本比选项目为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比选 人为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1.2项目地点:隆回县
1.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入 围,入围数为3家。
1.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采购要求项日预算/最高限价入围数
结算审核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3家
1.5入围原则:需有效比选申请人≥6家,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6家则认为竞争力不足,不 足数量时重新比选。
1.6履约期限二年,待服务期满后,根据比选人考核制度要求,在达到考核标准的前提 下,可续签合同,采取“2十1”方式续签,最多可续签1年。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2.2比选申请人必须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2.3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在中国境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无重大 违法记录声明。
2.4比选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任 意一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结 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比选文件获取
3.1比选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址:2024年8 月 5 日 至 2 0 2 4 年 8 月 9 日 ( 节 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 取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 章)]领取比选文件。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3比选文件的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4.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 日 9 时
30 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为无效文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拒收。
4.2比选申请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比选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 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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