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信息化机房改造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5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信息化机房改造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信息化机房改造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ZB-2024-FW64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信息化机房改造加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253195.05元  最高限价:253195.05元

5.技术要求:

5.1项目规模:为满足医院业务规模扩大和医疗服务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对标三甲医院和电子病历评审的建设方向,原有机房的面积和设备存放空间严重不足,需要通过扩建机房来满足医院未来信息化发展需要,以适应未来可能的技术更新和业务扩展,本次改造面积49平方米主要包含信息机房部分墙体拆除、室内地面铺设、吊顶铺设、灯具更换、乳胶漆修补等工程,同时为满足《医院信息化建设机房基础标准》中机房承重标准为8 千牛/平方米(800 公斤/平方米)的标准,将局部进行加固。

5.2项目地点: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老年关爱病房大楼设备层

5.3施工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4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实际营业年限不足三年者,以实际营业年限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7、 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0.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箱获取。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领取文件登记表及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供应商填写完整领取文件登记表后扫描件再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足额支付磋商文件费用(备注公司名),邮件名称统一为“XX公司名称获取XX项目包X文件资料”,逾期将不再接受。以上程序完成后,代理机构将回发磋商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3.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8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8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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