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风险管理顾问经纪公司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5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风险管理顾问经纪公司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YZB-2024-0624)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

一、招标条件本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风险管理顾问经纪公司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0%,招标人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5000 元/年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风险管理顾问经纪公司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风险管理顾问经纪公司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2.1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评审时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2 落实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曲财采[2023]16 号),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经纪公司(不含保险经纪机构以外的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及境外保险经纪机构),必须具有《保险中介许可证》,许可证业务范围需包含保险经纪业务,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保险中介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总公司授权书原件)。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递交方式:曲靖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开标地点:曲靖市

七、其他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风险管理顾问经纪公司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QYZB-2024-0624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5000.00 元/年;伍仟元整每年。

1.5 最高限价:5000.00 元/年;伍仟元整每年。

1.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服务要求: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拟选择一家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保险经纪服务机构,为曲靖市经开区辖区域内的学校及学生提供风险管理和保险经纪服务,办理校园保险相关事宜:科学拟定保险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学校进行索赔、为学校提供防灾防损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风险管理培训、提供法律援助等保险经纪服务。

1.8 服务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1 日-2027 年 8 月 31 日),合同根据上一年度服务情况一年一签。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评审时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2 落实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曲财采[2023]16 号),供应商实行自愿原则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经纪公司(不含保险经纪机构以外的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及境外保险经纪机构),必须具有《保险中介许可证》,许可证业务范围需包含保险经纪业务,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保险中介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总公司授权书原件)。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竞争性磋商报名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可从曲靖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北京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供应商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保险中介许可证》,许可证业务范围需包含保险经纪业务(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除外);(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网络获取: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的,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上述资料按顺序彩色扫描成一个PDF 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

式。报名资料经确认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视为报名完成,未按以上步骤办理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将不受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 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

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2024 年 08 月 15 日 15时 00 分(北京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15 日 15 时 00分(北京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曲靖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 竞争性磋商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曲靖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到场参加。

7.供应商在磋商会议开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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