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科技实验楼窗户处置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05

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科技实验楼窗户处置招标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

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科技实验楼窗户处置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科技实验楼窗户处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HT-ZC-2024-0019

项目分包情况: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科技实验楼窗户处置项目,项目详见自行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项目控制价

1 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科技实验楼窗户处置项目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废弃产品回收经营许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自行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7日(报名时间:上午08时30分到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

3.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投标响应函、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授权代表需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人全称;(2)投标人企业简介;(3)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4)供应商的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帐号;(5)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截图。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济南市报名。

4.采购文件费用:300元。

四、公告期限: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7日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8月8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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