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勐莲、阿子乍光伏电站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总承包(EPC)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仁县勐莲、阿子乍光伏电站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仁县勐莲、阿子乍光伏电站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
批复》楚发改能源[2024]1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金江能源开发(永仁)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工程新建三条35kV线路,A回35kV线路起于云龙光伏厂区,止于永仁县致信300MW/600MWh独立储能站;B回35kV线路起于乍石光伏厂区止于永仁县致信30OMW/600MWh独立储能站;C回35kV线路起于店子光伏厂区,D回35kV线路起于阿子乍光伏厂区,两回线路于莲池环线附近合并,止于永仁县致信300MW/600Mh独立储能站。新建线路长度合计约29.10km。对侧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除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它全部工作:(1)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线路工程、对侧变电站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并保证通过第三方审图机构的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编制和完善初步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提供最终版初设方案、施工图纸、竣工图、相关专项技术说明等;(2)本工程包括送出线路及电缆工程、对侧变电站间隔工程的设备和材料采购、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安装、调试、试运、性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3)建筑及安装工程的施工:送出线路及电缆工程的钢塔架设、导地线安装、线路跨越、电缆沟道的施工、电缆隧道的施工、电缆上塔终端场施工、光缆敷设、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标识桩、电缆试验、光纤熔
接、防雷接地等设备和材料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对侧变电站工程的主要机电设备安装及相关材料设备安装。(4)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5)对现场施工便道、材料材料堆放场地、施工平台进行征租地。除塔基实际面积征
地费用外,现场涉及施工便道、施工平台、材料堆放、电缆竖井的征地费用及其它所有协调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先行替招标人垫付塔基实际面积征地费用。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项目实施地点:楚雄州永仁县境内。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进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1)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测量记录、取样和试验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对提交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且勘察成果必须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要求,出具的勘察成果文件须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审查、备案。
(2)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3)设备采购质量要求:所有设备(包括硬件及软件)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采用技术工艺须先进、可靠,不得使用国家明合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全套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以及三包要求.并保证使用方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满足项目工艺设计需求,并确保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
(4)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电网或地方验收标准,满足设计及国家有关施工规程和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7本次招标模式: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2.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方,联合体牵头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须完成针对本项目投标确认、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含参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参级及以上(含参级)资质,同时需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含四级)资质(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2)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成员勘察资质提供):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3)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成员设计资质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4)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币),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3.4企业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即可):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满足两种业绩之一为有效业绩。
①具有至少1项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②具有至少1项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和至少1项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5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必于被责今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未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投标人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信誉承诺书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业绩、人员证件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合体牵头单位将单位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含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文件获取登记表复印件发送至邮箱以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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