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清公司高王路主管网(福源道-大东线)伴行龙河涉河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 ESSRFQ2024072200006)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年武清公司高王路主管网(福源道-大东线)伴行龙河涉河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武清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武清公司高王路主管网(福源道-大东线)伴行龙河涉河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5748)2024年武清公司高王路主管网(福源道-大东线)伴行龙河涉河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有1项,同类项目指中压及以上天然气管道工程防洪评估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 注:业绩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等原因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照成立之日起算,提供之后的财务报告。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声明文本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诉讼及仲裁情况: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说明供应商败诉的服务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提供供应商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提供复印件,如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写书面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将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仅提供关键页,包含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报告正文中包含行政处罚的内容页(如有时)附在响应文件中,但评审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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