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LNG点供站改造(T22JG013)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LNG点供站改造(T22JG013)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2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共22个LNG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LNG点供站改造(T22JG013)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LNG点供站改造(T22JG013)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则需要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
5.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按照各自资质条件承揽相应工作;
(2)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本招标3.1、3.2、3.3的要求;
(3)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服务期内,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5日19时00分到2024年08月1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如下文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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