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扩能改造工程环境现状监测招标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扩能改造工程环境现状监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扩能改造工程环境现状监测;
2.2项目编号:GDZ
2.3最高限价:332万元;
2.4招标内容: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扩能改造工程全线环境敏感点、现有环保设施有效性以及周围环境的现状开展监测,作为本工程的现状本底值;
2.5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200天内完成;
2.6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优质服务;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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